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环节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 审核人:编辑:万晓星



各教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实训)环节教学行为,提高实验(实训)环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环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

5-10周(46-514号)。

2、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根据本学期实验(实训)课表抽查。检查人员由校督导成员构成。

3、检查内容

参见附件。

4、检查对象

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院、计算机学院、艺术学院、数理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3个教学院。

5、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应提前核查实验(实训)课表安排情况,确保课表信息准确,并督促教师严格按照课表开展实验(实训)教学。

6、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成绩计入教学院(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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