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实训)环节教学行为,提高实验(实训)环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环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
第5-10周(4月6号-5月14号)。
2、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根据本学期实验(实训)课表抽查。检查人员由校督导成员构成。
3、检查内容
参见附件。
4、检查对象
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院、计算机学院、艺术学院、数理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3个教学院。
5、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应提前核查实验(实训)课表安排情况,确保课表信息准确,并督促教师严格按照课表开展实验(实训)教学。
6、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成绩计入教学院(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