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及查询成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 审核人:编辑:质评中心

教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本学期开始,学生需完成全部学生评价后方可查询成绩,不按规定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其所修课程成绩将无法登陆查询。

    二、学生评教

1.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学生评价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请各教学院(部)支持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每位学生按时参加,客观公正地评教。学生评教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24时。

2.学生评教工作采取网上评教方式进行,建议从学校信息门户登录后转到“湖北理工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也可直接通过链接https://jwglnew.hbp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登录。

第一步:点击“教学评价”菜单栏,选择“学生评价”,单击,具体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单击选中欲评价的课程,在窗口右侧进行评价;

第三步:窗口底部有“保存”和“提交”按钮,点击“提交”后,该课程状态显示为“提交”,表明已完成该门课程的网上评价,具体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重复以上操作直至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每门课程共有15个二级评价指标,每项二级评价指标有“A”、“B”、“C”、“D”四个等级。

2.学生要对所有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网上评教。学生可在“评语”中对教师的教学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500字以内),但不能发表与评价无关的信息,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3.学生网上评教采用自主评教方式,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上评教工作。超过规定时间,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评价,不得弄虚作假。

4.学生评教提交后不能更改,可先保存,确定不再更改后再提交。

四、结果运用

评教结果作为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未尽事宜

请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罗阳,联系电话:660588;QQ:842546766。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7月17日